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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7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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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各位书友阅读:夜光虫正文第十四章(76)(..)我持枪威胁曾为我做过整型术的医生为我治疗枪伤。

这需要麻醉?——开什么玩笑!

万一方杰趁我昏睡之际进来,我铁定会被他杀掉。

医生说非麻醉不可,我则坚持自己可以忍痛挨刀。

果真是超乎想像的痛——我本着自己对那群该死家伙的憎恨撑了过去。

动完所有手术之后,我的表情为之一变,变得下流且粗野——一如我杀死俊郎时在镜子里所看到的表情。

我杀了医生,偷走了吗啡。

方杰给我的五万美元,加上邦彦从我那里偷走的钱——我把这笔钱寄放在车站的寄物柜里。

我用这笔钱飞往台东,一个东部的小城市,郊区有个温泉小镇,蔡明德的魔掌是伸不到这个地方的。

我的投宿目的是温泉疗养。

柜台人员看到我吊挂在胸前的左臂,点了点头表示了解。

我窝在旅馆房间里,每天沉溺在吗啡带来的幻觉中。

在朦胧的意识里,憎恨与悲哀变得愈来愈清晰。

我乞求死在我手里的人原谅我,对还没杀到的人则是不断痛骂。

干掉方杰!

干掉蔡明德!

干掉谭志忠!

然后是——丽芬!

一星期后,我回到了台北。

左手不能动弹,但单靠右手还是能开枪。

百达翡丽就戴在我右手上。

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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